中教数据库 > 中国史研究 > 文章详情

秦律“家罪”考

更新时间:2023-05-28

【摘要】在秦律体系中,"家罪"主要是指"同居"在一起的父与子、主与奴之间的犯罪。"家罪"作为维护家庭秩序的法律规范,始见于《睡虎地秦墓竹简》中的《法律答问》。睡虎地秦墓竹简《法律答问》中有关"家罪"的条文摘录如下:家人之论,父时家罪殹(也),父死而(甫)告之,勿听。可(何)谓"家罪"?"家罪"者,父杀伤人及奴妾,父死而告之,勿治。可(何)谓"家罪"?父子同居,杀伤父臣妾、畜产及盗之,父已死,或告,勿听,是胃(谓)"家罪"【注文1

【关键词】

947 2页 免费

发表评论

登录后发表评论 (已发布 0条)

点亮你的头像 秀出你的观点

0/500
以上留言仅代表用户个人观点,不代表中教立场
相关文献

推荐期刊

Copyright © 2013-2016 ZJHJ Corporation,All Rights Reserved

京ICP备2021022288号-1

京公网安备 11011102000866号